各位同学:
按照北京市医保中心学生公费医疗报销的有关规定,结合金沙官网2024年暑假时间安排,学生就诊就医和费用审核报销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就诊就医
1.在京学生:非急性疾病就诊时,需先行联系校医院(88803259、180****6327),告知本人姓名、班级,经过校医院同意后方可转诊去合同医院或专科医院就诊,并留存好下列资料:
(1)门诊
①门诊病历;②医疗机构统一使用的机打收费票据;③各类检查治疗明细清单;④如果涉及药品费用需要药品底方。
(2)住院
①住院费用明细清单(须加盖诊治医院印章方为有效并备注费用类别);②出院诊断证明或者出院记录;③医疗机构统一使用的机打收费票据。
特别提示:非经转诊自行到部队、武警、私立医院就医的,不予报销。
2.京外学生:非急性疾病于异地门诊就诊时,需选择家庭居住地公立医院(部队、武警、私立医院除外)就诊;需多次门诊就诊的,应固定选择同一家医院(首诊医院开具转院单的除外)。就医费用报销资料要求,与上述在京学生门诊就诊的要求相同。非急性疾病于异地住院的票据,公费医疗不予报销。
3.不论在京学生还是京外学生,急诊均无需转诊,选择一家就近的公立医院(部队、武警、私立医院除外)就诊,就医费用报销资料要求,与上述在京学生的要求相同。
二、费用审核报销
1.2024年 7月1日- 2024年 9月8日暑假期间暂时停止学生医药费审核报销工作。毕业年级的学生务必在6月28号之前上交医药费单据,7月份之后不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。
2.9月9日开学以后,每周四13:30-17:00医药费审核报销恢复正常,地点在学生服务楼4层多功能厅。
3.考虑到开学初有待报销票据的积压较多,为减少同学们排队等候时间,计划于2024年9月10日、9月11日13:30-17:00增加两次医药费审核报销频次,地点在学生服务楼4层多功能厅。如有变化,将另行通知。
本通知未尽事宜,请与校医院(88803259、180****6327)联系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财务处
后勤基建处校医院
2024年5月30日